民間故事:風水大師之柳木浮舟(風水大師破解妙齡少女失蹤案)
125 2025-09-18
“進門與妻不同床,出門不拜丈家墳”這句農村俗語,過去在一些農村比較流行,也十分講究。對于年紀稍長,在農村生活過的人來說,這句話并不難理解。但是,現在的社會變化很大,移風易俗也很快,以前農村的一些老風俗逐漸消失,因此,對一些年輕人來說,這句話又比較難理解。
這里的“進門”,不是進自家門,而是進丈人家的門,是女婿夫妻倆到丈人家里去。這句話說的是過去農村女婿到丈人家的兩種禁忌風俗,即夫妻一起回丈人家時,晚上不能同一張床睡,要分床睡;在丈人家時,女婿不要參與丈人家庭、家族的上墳祭掃活動,有的地方女婿也不能參加丈人家族宗祠、祖廟內祭祖活動。
我國農村還有一句俗語:“女婿上床,家破人亡”,就是說,過去人們對夫妻在丈人家同床的禁忌,民俗認為可以讓丈人家的家庭破產,人口死亡的程度。女婿女兒當然不能做這種害丈人家的事。這當然是舊時代時期,民間一種封建迷信的說法,沒有任何科學依據。
這種民間禁忌的說法出處在哪呢?到底是如何演變而來,形成過去一種民間獨立而固定的風俗呢?
現在的人很難追根溯源了,也無法追根溯源,只能古代一些相關聯的風俗中進行研究。也就是因為如此,民俗研究界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說法,概括起來,其中的觀點主要有兩種。
第一種是源自古老的婚俗。
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,古代婚俗之中,有新婚夫婦“回門”的風俗,這種風俗直到現在,少數農村地區依然存在。民俗學者認為,女兒女婿在丈人家不能同床,就是這種古老的婚俗演變而來。
新婚夫婦“回門”,古代稱之為“歸寧”,一般在新婚后的第三天(也有的地方時間稍長的),女兒女婿一起回到丈人家,在丈人家住兩天(也有多住幾天的),然后一起回家。“回門”表面上是探親,事實上是過去新婚生理衛生的一種比較合理的設計,主要是讓女人新婚后有兩天休養期,,從現在生理衛生的角度來看,依然有一定科學道理的。
如此以來,新婚夫婦“回門”的時候,其目的主要是休息,自然就不允許同床,否則這種風俗的設計意義不大了。有人認為,這種“回門”風俗形成,演變成以后夫妻回丈人家時不能同床的俗規。
也有人認為,女兒女婿在丈人家不能同床,主要是怕新婚夫婦結婚后,因女兒到一個新的家庭環境后,不太適應,眷戀父母,長期住在家里。再說,有的女婿家條件沒有丈人家好,如果在丈人家中,夫妻能過正常的夫妻生活,就會對丈人家有一種依賴性,長期住在丈人家里,樂不歸蜀,不想回自已家里去。不讓女兒女婿在丈人家同床,就是不給小夫妻創造這種條件,斷了他們依賴的念想,讓他們通過自身的努力,成家立業。有的人認為,這也形成了女兒女婿在丈人家不能同床的風俗的原因之一。
至于“女婿上床,家破人亡”的說法,這是古代人利用人們迷信的心理,使用迷信的手法,來規范女兒女婿在丈人家不能同床的這種行為。不僅讓丈人家不敢這樣做,也讓夫婦不敢這樣做。女兒女婿在丈人家同床后,會不會導致丈人家出現“家破人亡”,這不是主要的,能嚇唬住人才是主要的。古代很多俗語,把后果說得很嚴重,大多屬于“嚇唬”目的,不足為信。
第二種破壞丈人家屋場風水。
持這種說法的人,不僅有民俗研究方面的專家,過去普通百姓也大多如是說。
我國民間歷來都很看重“宅”,所謂的“宅”有兩種,即陰宅和陽宅。陰宅就是祖墳,去世祖先安葬的地方;陽宅就是自己居住的宅院。
《黃帝宅經》一書主張陰宅和陽宅是相互配合的,并強調陽宅比陰宅更為重要。因為《黃帝宅經》一書,是陰陽學說中選擇陰宅和陰宅成書最早的書籍,在漢代就已經在官方和民間流傳。且這本書的的一些主要說法,被歷代史志載入,最后以《宅經》之名,收入清代的《四庫全書》,因此,在古代民間影響很廣泛。
民間有俗語說,“寧可給人停喪,不可給人成雙”、“野花進屋,家敗人亡”。住宅“給人成雙”和“野花進屋”,人們認為這種事情“不潔”,是民間重要的禁忌,會對屋場風水造成毀滅性的破壞。
從“寧可給人停喪,不可給人成雙”就可以看出,按我國一些農村風俗,在外面亡故的人,哪怕兒孫滿堂,年紀上了八九十歲的老人,都不能放進自己的家里。按民間說法,主要是會把家里的屋場弄壞,會給家里帶來災難。何況是別人家的人亡故了,要借自家的房屋用來停喪,這就更加不好了。
這兩件事都是民間認為是最忌諱的事,認為只要碰到一件,家里就要倒霉。民間用家里“給人停喪”和家里“給人成雙”這兩件都很忌諱的事來作對比,人們認為,如果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之下,在兩件不好的事情之中必須從中選出一件,那只能是選“給人停喪”。從這里可以看出,舊時,民間認為,“給人成雙”比“給人停喪”的“結果”更壞。
舊時社會普遍的思想觀念,認為“女兒不是自家人”、“嫁出去的女,潑出去的水”,就是外人了,與“野花”沒有什么區別了。事實上,女兒出嫁以后,也沒有把娘家當成自己家,到了丈夫家里,就稱娘家為“外家”。自己的兒子就不用說了,就是自家的侄子,或者堂侄子,如果家相距比較遠的話,到家里來,侄子夫妻在叔叔和伯伯家住宿,可以同床。
過去,女兒女婿在丈人家不能同床,有些農村的風俗是一刀切,不管是什么樣的房子,只要是家里庭院的房子,一律不允許。但是,因各地風俗不太一樣,有些農村在這方面的講究則要寬松一些,可以區別對待。這些地方,女兒女婿在丈人家,只禁止他們在正堂同房,而正屋兩邊的廂房,或者其他房屋之中,他們是可以同房的。其中的說法,依然與正房的風水有關,不能破壞正屋的風水。
當然,舊時,我國也有很多地方的農村,沒有女兒女婿在丈人家不能同床的風俗,女兒女婿回到丈人家,就如同兒子兒媳一樣,在丈人家里,可以同房同床。
總之,這種破壞丈人家的風水說法,既是舊時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,也是封建迷信,是舊時的陋俗,沒有任何科學道理。在現在的農村,以前有這種風俗的地方,除了一些年紀比較大的人,依然比較固執外,年輕人基本上沒有人講究了。
這句話,與前一句話“進門與妻不同床”是有區別的,不能一概而論,從而片面地進行理解。
那么什么情況下,女婿可以拜岳家墳呢?那就是岳父母的墳必拜,只不過受時間的限制。當岳父母去世時,女婿與兒子一樣,要給岳父母送葬,并且要送到墳頭上。砌墳堆,有的地方女兒女婿都要參加,有的地方由兒子完成,各地風俗不太一樣。
之后,就是三年內上新墳,一般來說,兒女都必須參加。女兒這方,由女兒或女婿一人參加,也可兩人都參加。如果女兒有身孕,可正在坐月子,或者有病在身不能走動,女婿必須參加盡孝。
上新墳在“春社”前完成,與清明掃墓有一定區別。清明掃墓時,各地風俗不太一樣,有的地方要跪拜祖墳,尤其是父母、祖父母的墳,有的地方則不用跪拜,在墳前作揖即可。但是,上新墳時孝兒孝女及孝婿就必須得跪拜。因此,我們對“出門不拜丈家墳”的風俗,要全面理解,不能絕對化。
三年新墳上完后,很多地方風俗,女兒與女婿都不能上墳,包括春節、清明節、寒衣節、冬至等。“出門不拜丈家墳”指的就是這些祭掃,其中的說法,在農村多種多樣,概括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。
一是羞辱娘家兄弟。農村有一句俗語:“女婿上墳,有辱先人”。為什么這樣說呢?先人去世后已埋進了土里,已感覺不到什么是自豪,什么是羞辱。這是農村人一種委婉的說法,其實真正感到羞愧的是娘家兄弟。
女婿上墳說明娘家兄弟不孝,不上祖墳不掃墓,才由女婿來來打理,有這樣的不孝兒孫,人們認為先人也感到是極大的羞辱。再說,即便是娘家兄弟很孝順,年年按節日掃墓,女婿來丈人家的祖墳上墳祭掃,也許人們感到上墳祭掃的功勞是女婿的,兄弟只不過是跟著女婿后面而已。因此,舊時,女婿上墳,臉上最掛不住的就是娘家兄弟。女婿不上丈人家的墳,也就是免得丈人家兄弟尷尬,自己也尷尬。
二是顧女不顧兒的迷信說法。這種說法,農村有一句最典型的俗語:“女兒去上墳,斷了娘家門”。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女兒女婿上了娘家的墳后,就會把娘家墳上的風水帶到了女兒家里。在先人的心里,女兒比兒子要心疼他們,因此,一旦女兒女婿上了娘家的墳,墳上的風水就只顧女兒家,不顧兒子家了。這樣,女兒家就會興旺發達起來,而兒子家則會衰敗。
“斷了娘家門”也可以看成是對女婿拜丈家墳后果的注解,其中有明暗兩層意思。明顯意思是說,女兒女婿如果拜丈人家的墳,娘家兄弟會對他們極其不滿,斷絕了他們之間的來往,這樣,娘家就一生一世都走不成了;暗地里的意思是迷信說法,人們認為,女兒女婿如果去拜丈人家的墳,就會造成娘家關門閉戶,想回娘家也沒地方去了。
這種迷信的說法,充分體現了舊時代男尊女卑的封建自私自利思想,也說明舊時在孝順老人方面,兒子要比女兒心虛。孝不孝順生前的老人,作為兒女,自己心里有一把秤。爭先人墳墓的“風水”,不如在老人在世時,爭著孝順老人。孝順老人,行善積德就是家里的最好的“風水”。
總而言之,“進門與妻不同床,出門不拜丈家墳”這句農村俗語,是封建社會的產物,帶有濃厚的封建迷信色彩,是舊時陋俗,與現代文明社會的發展不相適應了,應該革除,提倡樹立新時代的農村新風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