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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 2025-09-21
丁滿在取保候審之后的照片 本文圖均為 北青深一度微信公眾號 圖
丁滿在腿上添了兩個新的文身,“12C”、“174”,這是他在看守所的監倉號和編號。
2018年9月12日凌晨,丁滿和朋友在廣東肇慶街頭,隨著噴漆“呲呲”作響,他們留下了十多處涂鴉。涂鴉的地點有建筑物的墻壁、電箱,以及街道的宣傳欄。
當晚,丁滿被捕,他因“故意毀壞財物罪”被刑事拘留。父親多方奔走,向被涂鴉的商戶和社區道歉,相關單位也為丁滿出具了諒解書。但最終,他還是因尋釁滋事罪,被移送審查起訴。
取保候審后,丁滿煎熬、矛盾。他熱愛涂鴉,希望更多人了解這門藝術,但他更害怕可能面臨的懲罰,退學、案底,甚至是牢獄之災。
12月7日,該案經過2小時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。惶恐中,這個20歲的大男孩,還在等待著涂鴉后的代價。
丁滿在街頭的涂鴉圖案
“炸街”
去法院的路上,丁滿雙手合十,嘴輕輕地貼著大拇指,小聲說了一句“God bless me!”12月7日,廣東全省氣溫驟降10度,肇慶下起小雨。半路上,丁滿父親的車被追了尾。
兩個半月前丁滿第一次在肇慶街頭涂鴉,“呲呲”的噴漆聲響起時,他覺得很有成就感,只是沒想到,這“第一次”就把自己送到了法庭上。
9月12日凌晨2點,小城一片寂靜。丁滿和另外一個朋友各自背著十幾瓶噴漆,穿行在市中心的馬路上,這在涂鴉圈俗稱叫“炸街”。
5公里的長度,3個小時,丁滿的簽名字體“DEONE”以及由此演化出的玩偶頭像,出現在了建筑的墻壁、街道宣傳欄、以及供電設備等十幾處地方。
街頭涂鴉結束后,丁滿回到宿舍一直睡覺。下午他去了朋友的紋身店,約好一起吃晚飯。晚上8點多,8、9個警察突然進來,他當時還很詫異,這么大陣仗是要抓誰,結果警察走到了自己面前。
十幾分鐘后,包括他和那個涂鴉的朋友在內,文身店里9個人都被帶去了派出所。
事情的嚴重性從被抓的那一刻開始顯露。
丁滿注意到只有他和一起涂鴉的朋友銬著手銬,被帶到派出所以后,其他人關在一起,警方把他們兩個分別帶到了不同的詢問室。
坐在硬硬的椅子上,雙手被手銬鎖在椅背上,錄完口供以后,再沒有人和丁滿說話,他迷迷糊糊睡著了。
丁滿的父親原計劃13號去看他,中午到了以后發現找不到人,下午文身店的人告訴他丁滿因為涂鴉被警方帶走,當時他還覺得事情不嚴重,最多就是治安拘留。晚上公安局打來電話,他拿到了丁滿的《刑事拘留通知書》,罪名是故意毀壞財物罪。
一處已被清理的涂鴉現場
涂鴉少年
9月14日傍晚,丁滿從派出所被轉到看守所。一進看守所,他就蜷在地板上,沒有枕頭,沒有被子,就那么睡著了。“太困了”,他解釋道。
接下來的3個晚上,他開始頻繁驚醒,常常夢到在學校的生活,醒來后卻發現自己身在牢房,他掐掐胳膊,告訴自己這不是做夢。
即使在看守所里,丁滿還是不想丟下自己喜歡的東西,他找人要了紙和筆芯,用紙把筆芯一層層包了起來,最后拿牙膏粘住,在看守所發的信紙上練習填色,走之前,他涂完了一本。
臨近中秋的時候,他還給看守所出了一期黑板報,“歡度中秋”四個大字的兩邊,配上了大紅燈籠,背景是天安門廣場和長城。“進來了居然還能畫”,現在說起來丁滿還覺得不可思議。
丁滿在高一的時候喜歡上了涂鴉,他看了不少網上的作品,2014年12月,在一個廢棄的樓頂,丁滿戴著口罩和手套完成了第一幅作品。
為了提高涂鴉水平,沒有繪畫基礎的丁滿報了素描班。早上6點起床上課,晚上下課再趕10點的末班車回家。他很快掌握了繪畫的基本要領,“我超級聰明,學東西很快”。
丁滿嘗試過向父親申請去報考美術專業,但父親還是希望他報考一個更“實際”的專業,以后找一份類似國企的體面工作。最終,丁滿本科上了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,他只能利用課余時間去練習涂鴉。
2015年起,丁滿相繼為朋友開的奶茶店、街舞室噴繪涂鴉。大二那年,他靠給酒吧一面30平米的墻壁涂鴉,掙了7000元。那個時候,他上午上課,下午工作,噴涂到通宵,只在中午睡一會,一連5天。
酒吧的保安現在還記得丁滿涂鴉時的樣子,“我欣賞不了,但看起來還是挺好看的,花花綠綠的,比之前的白墻好很多。”
涂鴉之外,丁滿打算去學文身,他自己腰上也有兩個文身,一個是想要掙脫束縛的鷹,代表著渴望掙脫父母管束的自己;另一個是被利劍刺穿的蟾蜍,用來警醒不要向金錢妥協。
這項愛好同樣沒有得到父母的支持,母親覺得,這是份“灰色職業”,可能會接觸到不好的人。父母拒絕提供學習文身的費用,丁滿靠著春節時在超市上夜班,湊夠了5000元學費。
被捕前兩個月,丁滿已經有了對未來的初步規劃,他要繼續學習繪畫、字體設計,畢業以后開一家街頭文化工作室。
父親的道歉
9月18日,律師帶來了一個好消息,丁滿的取保候審正在申請當中,過些日子他就可以從看守所出去了。他終于有了盼頭。
與此同時,丁滿的父親在外面四處奔波,他去居委會、去被涂鴉的地方道歉,“孩子不懂事,涂花了您的外墻,我會給您修復賠償,真是對不起。”
王慧店鋪門口的電箱是丁滿當晚涂鴉的起點,她出入門店都會看到,“那個畫,再好看點就更好了。”
她聽說丁滿因為涂鴉被起訴,并不驚訝。據她說,肇慶這兩年正在“創文”,對市政市容管理很嚴格。“他畫在這些公共設施上,確實不好。我們門口這么多店鋪,為了整齊,都不給畫停車位,我們自己的車停在這兒,進店再出去就可能被抄牌。”
丁滿的另一處涂鴉地點是一家車行,看到他的父親突然來道歉,車行老板很驚訝。此前,一個來訪的朋友看到墻上的圖案,還問他“墻上的畫不錯,誰畫的?”老板這才注意到涂鴉。丁滿父親賠了他200元錢,但車行老板覺得沒關系,“涂涂就沒了,而且畫的也不丑。”
兩個月間,為了求得各方諒解,丁滿父親從廣州到肇慶往返了16次,每次來回都要4個多小時。談起涂鴉,寡言少語的他一直重復:“錯是錯了,那是人家的地方,涂上去是不對,但不至于要判刑這么嚴重。留下這個(案底),他以后怎么辦?”
經律師轉述,知道了父親做的事,丁滿哭了一次。“因為自己玩大了,讓家人跟著這么辛苦,覺得很愧疚。”
從看守所出來,丁滿開始和父親一起,找被涂鴉的商鋪和社區道歉,他手寫了一份悔過書,內容大致是:“事情發生以后,自己精神狀態很差,很怕留案底,影響以后的人生,希望能取得你們的諒解。”
在這期間,丁滿第一次看到父親向別人鞠躬的樣子,愧疚感再次襲來,他不想再和父母有任何爭辯,甚至可以放棄文身的愛好,“他們讓我干什么,我就干什么。”
一位社區工作人員說,丁滿來道歉時態度很誠懇,承諾可以做志愿服務。她覺得丁滿本質不壞,就是把事情想的太簡單,缺乏社會經驗。他們出具了諒解書,請求司法機關給予丁滿改過自新的機會,免于追究刑事責任。
社區居委會的工作人員提供的資料顯示,9月12日,他們的志愿者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了街上的涂鴉,影響市容市貌,于是做了報警處理。“我們沒有想到事情會這么嚴重,也是想拯救一個人,不想讓一個孩子因為這件事有污點。”
當各方都在表示寬容和諒解時,壞消息卻不期而至。10月13日,丁滿收到被再次移送審查起訴的通知,他的罪名變成了尋釁滋事罪。
社區出具的諒解書
罪與罰
對于罪名的變化,丁滿的代理律師宋福信向深一度記者解釋,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認定標準是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,起初檢察院對丁滿及另一當事人涂鴉毀壞的物品做了價格鑒定,認為損失共計5638元。
宋福信律師指出,檢察機關出具的價格認定書明顯不合理,有幾處價格認定和實際損失相差10倍,所以他們提出實際損失不足5000元,故意毀壞財物罪不成立。但是檢察機關很快變更了罪名,定為尋釁滋事罪,該罪定罪標準較低,只要造成損失2000元以上,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。
宋福信律師認為,檢察機關以尋釁滋事罪起訴是不符合情理的,“尋釁滋事罪從‘流氓罪’中分離出來,主觀上是為了滿足耍威風、泄憤等不正常的心理,或者是滿足其他不健康的精神刺激。這和本案中的兩名被告人的心理有根本區別,兩被告人的意圖只是想讓別人感受涂鴉藝術,沒有不健康不正常的其他目的。”
此外,他還表示,針對擅自在城市建筑物、設施上涂畫,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》有明確規定,除了采取補救措施外,可以處警告、罰款等行政處罰。對于本案而言,他認為行政處罰對于這兩個年輕人來說已經足夠。而且此前也未曾有因涂鴉被處以刑罰的先例。
因為涂鴉幾乎遭遇牢獄之災的,丁滿并不是第一起。
2016年,廣東惠州17歲的葉文因戶外涂鴉被當地警方抓獲,經惠陽檢察機關審查,葉文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,符合起訴條件。鑒于葉文作案時未滿18周歲,具有坦白情節,取得了被害單位的諒解,惠陽檢察院對其作附條件不起訴,并對葉文進行了6個月的考察。考察期滿后,法院封存了葉文的犯罪記錄。
葉文在拘留所待了一個月,“別人都是販毒的、殺人的、打人的,他們問我是因為什么進來,我說涂鴉,他們問涂鴉是什么?”
“涂鴉本身就是一種街頭藝術,就應該是在街上的,在街上畫就避免不了和城市建設有一些沖突。”葉文覺得涂鴉的氣質本就貼合少年的叛逆,“不受約束,想到什么就畫什么,沒有條條框框的限制,這個就很吸引人。”
葉文知道涂鴉有被抓的可能,但他能想到最嚴重的后果也就是拘留15天。自從那次差點被起訴后,葉文沒有再去“炸街”,“偶爾會選一些廢墻去玩,那里沒人管。”
開始涂鴉后,丁滿也想過可能遇到的懲罰,無非就是被城管或保安抓住,罰錢、清洗干凈。他堅持在街上涂鴉只是因為喜歡,想讓更多人看到這種文化。
被起訴后,丁滿翻看朋友圈,其他的朋友還在涂鴉,他很費解,“怎么別人還在涂,到我這里就成了刑事案件?”
丁滿是個心思敏感的大男孩,但面對可能到來的刑罰時,丁滿不敢再說自己喜歡涂鴉、畫畫,他陷入了新的迷茫,“這種不被大眾認可的東西,如果繼續堅持,或者又因為其他什么事情進去了,該怎么辦?”
丁滿設計的涂鴉圖案
候審
等待庭審的日子里,丁滿整天睡覺,“每天不知道能干嘛,一醒來就要想這件事情。”丁滿幾次被噩夢嚇醒:自己走在路上,被警察攔住,又被抓了回去。
丁滿小心翼翼地待在校園里,哪都不去。從宿舍到教學樓再到食堂,加起來不到1.5公里的距離是他每天的生活。
取保候審后,經朋友介紹,丁滿和葉文結識,因涂鴉被抓的共同經歷讓他們成為朋友。葉文評價丁滿的作品時說,雖然是初級水平,但很有想法。
葉文曾開玩笑和丁滿提出,再去街上涂鴉,丁滿很緊張,連聲說:“不去,不去!”
父母也看出了丁滿的變化,母親回憶,兒子以前假期回家都會出去找朋友玩,現在只窩在自己房間。
丁滿再沒穿過那些靚麗的衣服。他之前很喜歡看動畫喜劇,現在他瘋狂搜羅各種監獄片,《肖申克的救贖》、《黑獄斷腸歌》等等。
他的腿上添了兩個新的文身,“12C”、“174”,是他在看守所的監倉號和編號,他想隨時提醒自己,以后做什么事都不要那么隨便。
丁滿約過學校的心理醫生,想從那里尋求寬慰,但因為害怕吃藥作罷。如今他唯一的發泄是每晚8點在學校廣場上玩滑板,出出汗,摔一摔。
案底
12月7日,在前往法庭的路上,丁滿媽媽問他:“我隨便在你臉上涂東西,你愿意嗎?”丁滿回道:“你說的有道理,但是如果好看呢?”
丁滿穿著大學的短袖校服坐在了被告席上,公訴人和審判長向他提問,他總下意識的瞥一眼律師席,“我很怕自己說錯話,律師給一個眼神就安心。”
公訴人指出,丁滿及另一位當事人在路邊圍墻、公交車站、電箱、宣傳欄上多次涂鴉,任意損毀公私財物,破壞社會秩序,情節嚴重。二人作為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2小時的庭審后,法庭未當庭宣判。
“如果被判刑,國企、公務員這些都沒機會了。”丁滿父親說著,很快又陷入了沉默。
丁滿最害怕的還是學業受到影響,他擔心可能被退學,或是在檔案里留下污點。所有需要身份證的地方他都不敢去,在地鐵站看到要檢查身份證的時候,丁滿臉色蒼白,他惴惴不安地報出自己的身份證號,生怕彈出來的信息里出現犯罪記錄,“以前覺得自己很干凈,現在不敢隨便用身份證了。”
在肇慶城區,很多墻壁都有重新粉刷過的痕跡,曾經貼在上面的小廣告被厚厚的白漆蓋了起來。取而代之的,是大街小巷那句密集出現的標語“創文明城市,建美麗肇慶”。
(來源:北青深一度微信公眾號)